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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2-11-24
名称: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文号 :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2-11-24           来源: 综合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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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综合20226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2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党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努力建设三区两城,大力构建一核两轴三圈区域格局,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生动展现新时代全市人民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奋勇争先,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2022年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

近年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以及为推动永州高质量发展贡献突出力量的党政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自治组织、公益组织等集体。具体分高质量发展类、经济稳增长类、优秀人才类、教书育人楷模类、名医类等五个类别进行评选。

(二)表彰名额

本次共评选表彰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50个,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100名。

(三)推荐名额

评选实行差额推荐,各类别表彰名额分配见《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表彰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由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上述4家单位统称市级评选责任部门)根据各类别评选条件统筹确定差额推荐比例。

已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评选,如做出新的贡献可予以推荐。

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评选条件见附件7

、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方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县市区(市直单位)和全市范围三级公示

)推荐

11月下旬,各基层单位按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严格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的原则,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就拟推荐对象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代表)会议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填写《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1)和《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拟推荐对象初审表》(见附件4),于20221220日前报市发改委综合科汇总。其中,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推荐材料由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发改局统一收集上报。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和市直各单位分别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推荐审查工作,重点审核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把好拟推荐对象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二)初审

12月下旬,由市发改委统筹协调,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分别对各自负责类别的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初审意见统一反馈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会同市人社局汇总审核情况提出候选名单,并将候选名单分别反馈给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候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其中市级候选对象由市发改委会同市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其他候选对象由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发改局会同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或者党委(工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在本级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条件、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推荐对象填写《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推荐审批表》(见附件5),并由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汇总填写《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复审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3-2),于2023115日前一并报市发改委综合科汇总。

(三)复审

市发改委会同市人社局组织相关单位将对正式推荐对象开展复审,差额复审后确定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由市发改委统一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将拟表彰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表彰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发改委按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推荐评选工作情况,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人选,并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表彰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不评选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含相当职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把关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评选推荐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对县级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征求县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意见;对市直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负责统一征求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意见。各级各部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要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要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坚决杜绝带推荐、参评。必要时,市发改委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上报的参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三)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推荐评选过程中,被推荐对象有异议的,相关推荐单位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按规定时间反馈意见的,取消该推荐对象的评选资格。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和单位,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将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并收回奖牌、奖章、证书,停止其享受有关的待遇。

(四)及时上报材料。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材料申报工作,按要求的时间节点报送推荐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推荐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并附电子版光盘,先进集体需附6寸反映本单位工作场景的彩色照片一式6张,先进个人需附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蓝底,规格为宽450px600px)一式6张。同时,需一并报送评选推荐工作报告一式6份(内容包括:初审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初审推荐对象本单位公示情况、初审推荐对象事迹简介等)。

(五)加强宣传推介。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推介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推介工作,努力使评选推荐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的过程,形成全社会关注的浓厚氛围。

五、表彰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确定的正式表彰对象,由市委、市政府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表彰集体授予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年终绩效考核加0.3分。对表彰个人授予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一次性奖金3000元,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年年度考核给予记三等功(记二等功)或记功,不重复计发奖金。

六、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工作由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共同组织。为加强对评选表彰工作的领导,成立评选表彰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1),此项工作完成后,工作专班及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各县市区(管理区、经开区)结合实际需要,适时组建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推荐审核工作。

联系人:王善峰

联系电话:0746-8368607

电子邮箱:yzzhk@126.com

通信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发改委1308

附件:

1.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推荐名额分配表

3.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4.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拟推荐对象初审表

5.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推荐审批表

6.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7.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条件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124

永发改综合〔2022〕6号-永州市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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