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2018-02468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永州市2019年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示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申报2019年防灾减灾、口岸检查检验设施、档案馆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760号)文件精神,,我委拟推荐永州市祁阳县自然灾害物资储备中心(包括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的原则为:一是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须已纳入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救灾物资储备库范围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7]282号)确定的支持范围。二是申报项目须前期工作手续齐备、具备建设条件、计划下达后可以开工建设,并提供相关规模审核、可研批复、用地许可、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性文。三是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的有关要求。四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等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标准,严禁利用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口岸查验设施和档案馆的名义搞楼堂馆所建设。
根据申报原则祁阳县上报申报文件以及真实性承诺等资料,我委2018年10月17日下午召开的委主任办公会,纪检组、机关党委、法规科、社发、财贸、环资、工业基础产业科和农经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审查,并征求了与会科室负责人的意见,提出了2019年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8年10 月17日-2018年6月19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附件:永州市2019年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联系人:张璐(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电话:0746-8368020
唐海亮 (市发改委投资科) 电话:0746-8368446
电子邮箱:tzk836844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