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01/2019-0282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征集建立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
工程咨询专家库的公告
为争取社会广泛参与,征集建立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评审专家库,现根据《永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试行)》(永政发〔2018〕5号)和国家有关规定,面向全省涉及投资管理、咨询、研究,以及工矿企业、大专院校、党政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和部门广泛征集工程咨询评审专家。
一、评审专家行业范围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通讯、光电(含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综合经济(规划、评估);(二十二)其他。
二、申请入库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自愿申请参加项目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过程中的现场勘察调研工作;
2、有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直从事专业工作并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相关项目咨询、设计和建设的规程、规范等技术、经济标准,有类似评审的实践经验;
4、善于、敢于提出咨询意见,咨询意见依据科学充分、结论准确可靠;
5、清正廉洁,无不良记录,能自觉接受有关各方的监督;能在时间上保证参加适量的评审工作。
请按本公告申报资料和有关程序要求,填写《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附身份证、职称证、资格证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无违法违纪的证明等资料,由所在单位或本人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资料请同时申报电子版和纸质资料。
联系人:蒋业华 联系电话:(办)0746-8368446
邮箱:tzk8368446@126.com
地址: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425000
附件:永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专家资格申请表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