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32/2023-0276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关于申报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组织县市区开展推荐申报工作,经研究,拟推荐道县申报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2月1日-2月3日。在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的真实性及项目单位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继续监督和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张璐(市纪委驻市发改委纪检组)
电话:0746-8368020
唐继华(市发改委农经科)
电话:0746-8368314
电子邮箱:njk8368314@126.com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