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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1/2018-02242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02-02
名称: 永州市发改委就春运客运票价发出提醒告诫通知
文号 :    
永州市发改委就春运客运票价发出提醒告诫通知
2018-02-02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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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春节期间永州客运价格市场,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2月1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2018年春运客运票价监管提醒告诫会。

会议要求,客运公司、营运车辆要恪守诚信、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不得乘机乱涨价,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同时还要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与义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全市老百姓过一个吉祥、欢乐、愉快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会上,市发改委向全市各客运企业、经营车主发出了《提醒告诫执行价格政策通知书》,明确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一是要自觉遵守价格政策。2018年春运期间客运票价不加成。道路运输企业平时执行票价按规定下浮的,允许恢复核定票价执行,但不得突破规定票价。跨省、跨市州道路客运价格和网约出租车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经营单位和车主均要严格执行上述政策,不得在价外自立项目收费、不得串通涨价。二是要自觉做到明码标价。各车站要在旅客售票处、客运车辆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表,提高运价政策透明度,便于群众监督,同时还要公布价格投诉电话“12358”。三是要积极配合价格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主动提供价格检查需要的相关资料,不得阻碍价格执法人员正常开展执法活动,不得提供虚假价格资料和证据材料。

据了解,2017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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