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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3-08
名称: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号 :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08           来源: 法规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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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开拓进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

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经常抓、全委上下合力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完善党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了党组法治专题学习的力度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核心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发改工作职能

一是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积极应对疫情,主动谋划,靠前服务,大力推动项目、企业复工复产,产业、投资、改革、粮食安全等各项工作取得突破。二是全力抓项目扩投资有力推动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对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四是实行容缺受理、多评合一、“一件事一次办”等制度,审批效能得到提升五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促进招标投标公开,优化市场环境。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委严格深入落实《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促进我委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为规范市发展改革委各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定了《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在永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开了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清单等信息。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近年来,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或代市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2022年,我委共审查了规范性文件16件。五是做好立法协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六设立法规科,并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重要职能。七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委配备专职法律顾问,组织法律顾问参与我委法律文书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争取从源头上避免不当行政行为的产生。

(三)强化普法宣传

一是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全委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法律培训,如《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方面的法宣传培训。三是通过永州市发改委官网持续宣传发展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着力打造发改部门法治宣传的移动平台。是完成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目前我委全体干部学时完成率达100%,考试通过率达100%。是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开展了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开展宪法知识学习,旨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打算

(一)深化法治学习宣传,形成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选必学课目,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组织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活动。加强法治宣传,积极探索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途径,主动宣传法治建设成效,及时解答和反馈公民各类问题和建议,引导公民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二)立足部门职能,探索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流程,制定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促进项目审批提速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增强服务意识,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对象满意度。强化符合区域评估项目线上办理。促进区域评估成果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的高效运用,确保产业项目享受更多区域评估红利。二是抓好招投标工作的行政执法和整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督促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履职尽责。将规范招投标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招投标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针对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缺位等薄弱环节,加紧完善监管体系顶层设计,进一步建立完善招投标长效机制,积极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加快制度建设,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法律审查和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机制。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确保制定权限、程序、内容于法有据,与法不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政务服务目录清单,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流程时限。强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对重大审批决策事项进行评估和公示,对重大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强化风险防范和排查,要求项目备案严禁增加前置条件。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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